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专业性较强,实施中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6月5日陕西省司法厅召开的“陕西律师齐动员,上门宣讲民法典”活动仪式的要求和布暑。6月23日下午,我所应邀前往顾问单位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进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宣讲民法典合同篇,解读《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学习《陕西省中医药条例》。
徐丽萍合伙人律师,首先介绍了《民法典》的制定背景和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着重就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即合同的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和违约责任等八章,进行了重点讲解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解析;其次结合采购和销售中质量管理、验收GSP标准,解读《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对《陕西省中医药条例》进行学习培训。《条例》并于202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分总则、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教育与科研、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共八章。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标志着陕西省中医药全面发展进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最后,徐律师就民法典合同篇、《规范》、《条例》及公司生产经营遇到法律实务,与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交流和研究探讨。公司党工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赵国华主持会议,并就如何学习好《民法典》合同篇,规范采购与销售行为,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和保障企业稳健运营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动员。公司采购、销售、行政等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和顾问律师刘守伟等30多人参加了夲次培训。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由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60%)、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股40%)共同出资组建,是在原陕西省医药公司的基础上形成的一家大型医药商业企业。是我国医药行业最早集合了中央企业和地方龙头企业各自优势的一次战略合作。公司秉承中国医药集团“关爱生命呵护健康”的企业理念,始终坚持“严谨、高效、满意、健康”的质量方针,为陕西省3000余家医疗机构、药品零售和批发企业提供优质的药品及健康产品配送服务,为保障陕西省3800万人民群众及时、便捷、安全用药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银律师事务所1993年1月成立于北京,目前已在27个大陆城市设有分支机构,并设立了全国首家由内地与香港、澳门三地律所合伙联营的律师事务所,目前中银共有27个分所和1个联营所。中银律师始终秉持“客户至上、专业合作、勤勉尽责、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不断推进业务领域分工及优化作业,在证券与资本市场,银行与金融,投资与并购,公司综合类业务,破产与重组,诉讼与仲裁,刑事法律服务,国际业务,知识产权,房地产、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竞争与监管,合规与风险管理12大业务领域提供全面、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中银律师事务所在ALB、LEGAL500、LEGALBAND、《国际金融法律评论》、钱伯斯、《亚洲法律概况》、《中国法律商务》、LTA、《The Lawyer》等国内外权威评级机构的奖项评选中成绩斐然。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11月设立,2014年3月成立党支部。目前律所设有诉讼仲裁、建筑与房地产、公司证券、金融保险、政府企业法律顾问、涉军法律服务、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和军民融合法律服务等业务部门,为军队、政府、院校、研究机构、国有公司、民营企业等几十家机构单位和公司企业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常年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