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客户至上、专业合作、勤勉尽责、优质高效
11月14日上午,依据陕律党发(2022)30号《关于同意北京市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申请换届的批复》、陕律党发(2022)31号《关于同意北京市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相关人事安排的批复》以及律所党支部《中共北京市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换届的请示》文件精神,中银西安律所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六选五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其中陶克俭同志任支部书记,王卫民同志任组织委员,刘守伟同志任纪检委员,茹怡同志任青年委员,刘选强同志任宣传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