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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督察小组莅临我所视察工作
时间:2015-08-13 13:39:22   作者:

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督察小组
莅临北京市中银(西安)律师事务所视察工作

 
    2015年8月12日上午,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督查小组组长陕西省虢镇戒毒所所长刘周明、陕西省律师协会谢欢,莅临我所视察“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组长刘周明向我所传达了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律协此次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的精神,他谈到此次实行督导检查工作是为了确保扎实有序顺利地推进“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开创陕西律师工作新局面。他说律师事务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这次教育活动,要按照陕西省司法厅《在全省律师队伍中集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全面认真落实,不走过场,不走形式,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推进,有序进行。

    我所主任,合伙人陶克俭律师,向督察小组汇报了我所在第一阶段活动的展开情况。在集中教育第一阶段我所开展了以下工作:我所制定了《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并于2015年7月10日上午召开学习布置《在全省律师队伍中集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会议,对在我所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作出部署,会议传达了司法部,省司法厅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成立了学习领导小组,每位律师配发学习笔记本,要求每位律师做好学习笔记,并总结心得体会。在我所官网上开设“依法治国”教育专栏,利用网络资源宣传司法部、省司法厅、省律协关于本次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的精神、宗旨;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依法治国和“四个方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论述。7月29日我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干部及律师代表共6人参加了“省直律师事务所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报告会”。每周安排半天时间,进行集中学习讨论,学习宪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针对溪晓明事件和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进行集中讨论,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从而加强我所律师的执业规范与职业道德,更加深刻的学习“依法治国”。
    我所合伙人蒋学熙律师发表了自己本次教育活动的体会,他谈到“十八大” 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体现了党的十八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工作部署,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
    最后督察小组查看了我所律师的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刘所长总结提出,学习教育阶段,中银所的落实情况很扎实,很全面,希望中银所认真学习,善于总结,在下一个自查自纠阶段可以自我完善,自我革新,敢于揭短,触及思想,使全体律师接受一次深刻教育,进一步提高律师的自律能力,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